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安全监管部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燃气总公司安全部;水务集团安全处:
2016年10月19日上午8时45分,地铁九号线第二十二合同段曹仲站——沈苏西路站区间正线左线隧道南阳湖大桥东侧约1000米处发生塌方。隧道内部塌方致3人受伤,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及相关要求,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安全“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检查内业资料和“四个清单”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施工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施工现场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二、周密部署,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市建委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区域实际,制订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对本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实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我市即将进入“冬期施工”阶段的季节特点,对在建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雾霾天气预警响应、冬期施工“五防”、消防安全、外防护脚手架、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施工用电、深基础支护与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设备、地下暗挖及安全内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对需专家论证的重点部位加强监督,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确保建设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三、认真履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各施工相关单位紧密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制订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一是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全过程的目标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二是要杜绝重生产、重进度、轻安全、轻管理的思想,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新入场的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充分合理运用安全措施费,将施工作业人员及工程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四是要针对大型起重设备装拆和使用、深基坑、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设、消防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依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抓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切实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竣工。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国家安委办来沈督导检查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筑起重机械无资质安拆、无证上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使用不合格产品等行为。督促各施工相关单位,重视和做好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违章操作。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按期限整改到位;对较大以上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屡教不改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必须依法从严处理。
五、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基层和施工一线加强督导,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保障安全监管执法用车,切实将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要将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到每一个施工现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针对当前区域性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明确监管重点,做好跟踪检查,强化监控措施的落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上报制度。同时,要以施工现场为载体,选树典型和样板,坚持深入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水平。
六、做好总结,确保政令畅通。
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施工相关单位,坚决杜绝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要认真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及各阶段工作的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确保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