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十一”节日期间建设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安全监管部门;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燃气总公司安全部;水务集团安全处;各施工现场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一”节日期间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环境建设实际,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现将加强“十一”节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级建设安全管理部门及各施工相关单位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当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认清生产形势,明
确工作重点,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要求每天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如遇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做好应急救援和有效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通讯畅通,信息及时,监管到位。
2、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节日期间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安全管理有组织、有制度、有方案、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突出重点,强化整改,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严防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3、各监理单位要强化安全监理责任落实。现场监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规定现场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监理通知单,跟踪监管到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上级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将节日期间施工项目的安全控制工作做好。
4、各区域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通讯畅通,信息及时,监管到位。并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市性的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监管措施,明确重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要全部给予停工处理和从严处罚,坚决杜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